- 产品要素:
- 目标规模:2.5亿
- 投资期限:3年,自第一期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存续期限满2年时,设赎回日,委托人有权决定是否赎回信托单位。信托计划存续期满一年后可提前结束
- 认购起点:人民币100万元起
-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资金运用:用于收购松原市联华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合作开发期内庙20区块油田的经营收益权
- 利益分配: 自2012年7月10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起,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及信托单位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收益
- 预期收益率:R+2.85, R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适用目前利率为6.65%,即按目前贷款利率计算,不低于9.50%
- 信托计划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预期年收益率自公布之日随之调整,调整前后每份信托单位的每日基本预期信托收益分段计算。R取值不低于6.65%。信托收益每半年分配一次。
项目优势:
- 参与石油投资的稀缺性机会 :我国石油开采将持续维持中石化、中石油等巨头企业垄断的格局,普通投资人几无可能从中分羹
- 创新收益方式抵御通胀风险 :信托计划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预期年收益率自公布之日随之调整,调整前后每份信托单位的每日基本预期信托收益分段计算。R取值不低于6.65%;信托收益每半年分配一次
- 多重增信提供极高安全边际 :股权质押、未分配利润冻结、土地抵押担保、、连带担保等多重保障措施
- 大品牌信托为项目保驾护航:北京国际信托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首批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加盟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风控措施:
- 土地抵押: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科亨置业将其取得的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津围公路西侧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评估价值为 3.27亿元)提供抵押担保。在科亨置业提供土地抵押担保前,科亨置业之全体股东以科亨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最低收益补足:联华公司保证信托计划实现最低投资收益,否则承担相应的补足义务
- 连带支付义务:天津科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亨置业”)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 联华公司之100%股权质押:联华公司之全体股东以联华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原股东利润分配劣后:联华公司历年累积未分配利润,及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润,在信托计划到期前不得分配,并优先用于实现信托投资收益
- 实际控制人之连带责任担保:联华公司之全体股东提供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
- 项目监管:联华公司与科亨置业均设立监管账户,分别用于归集原油销售回款、房屋销售回款及其他资金。北京信托通过对监管账户的全程控制和对资金的预算管理等方式保证资金的安全
北京信托委派人员担任联华公司董事、监事,并占董事会、监事会多数席位
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请谨慎选择投资者在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前,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信托计划存在的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托财产登记风险、信托财产价值风险、项目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前,应当仔细阅读信托合同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本信托的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