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那匹胭脂马》

2011-3-29 10: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49|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马术网

摘要: 《杀了那匹胭脂马》一阿妹在我前面不远的马背上,提起了右腿掠过马头,忽的一下跳离了马背,那匹骏马...

    

                 《杀了那匹胭脂马》

    阿妹在我前面不远的马背上,提起了右腿掠过马头,忽的一下跳离了马背,那匹骏马昂了一下头,继续傲然地飞奔着。阿妹向我伸出了右臂,我只好在我的马跑过她身边时,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上我的马背。

    阿妹很得意又一次越上了我飞奔着的马背,我则是再一次紧张的几乎僵在那个动作上,背部肌肉象是有点痉挛一样,不能立刻放松。

    我回手抽了她一鞭子,吼道:

    “找死啊,你!这鞍前马后死的人多了,显摆你会骑马不是?告诉你,成吉思汗都是在这草原上坠马摔死的。你算是几流骑手?!……。”说到这里,我的背上好像被她回敬了一鞭子。

    “他们骂我,你也不管!?”她委屈地说。

    “那你跟他们飚马啊!不整死她们,不信他们能练过你?”我指着那群,正追着她的那匹俏马的城里人。

    “我才不和他们飚呢!?让一群骑着‘菜驴的冬瓜’在草原上追着我,你还不如把我杀了。你不是害我吗!?”

    我后背上又挨了一鞭子,这回是真打,火辣辣的疼。晒了一下午的光背,又飚的浑身大汗,吃那一鞭子是会流血的。那是只英国的校马鞭,样子象是乐团的指挥棒被拉长了。不管那鞭子多么纤细,我的脊背是多么粗糙,也肯定要流血的。我真的急了,怒吼着:

    “还不把你的马追回来!?你叫狗呐?那是马!!……”

    她完全不理会我在说啥,继续吹着那只亮闪闪的钢哨子。那真的是只呼唤狗的哨子,声音很小,因为哨子的频率不在人耳朵感知的范围内。真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的用那东西唤马!?

    那马象是真的听到了她的呼唤,在河边背了背耳朵,侧蹄改了方向,沿着小河向我们靠来。把那群“骑着菜驴的冬瓜”都闪过了河,溅起了一片水花。

    大概是看到了“冬瓜们”都被溅起来的河水淋湿了,阿妹高兴了。紧紧地抱着我的腰,脸贴在我脊背上。我怒气还没消,骂道:

    “你找死啊!这不是飚摩托车,小心撞劈了你的下巴,啃断了我的肋骨!滚,你给我下去!。拢你的马去!”

    “不!就不!!”

    她叉在我胸前的手,握的更紧了。

    “你知道我是去压马的,……。”

    “我这不帮你压呢嘛!”

    “那一会,你要跟我胯下这匹恶马,一起摔死!?”

    “你真要摔死它啊!?哥!?”

    “我摔不死它,也要摔它个半死!”

    “你,你真狠!你是个恶人!!”

    “马主儿才是恶人,上个月故意在马屁股上划个血印子,赖我欧洲过来的朋友骑进树林给伤的,要了人家八百块。”

    “那你也别害人家马啊!?马又没骗你那些傻老外。”

    “这马更恶,跑着跑着就突然扎前蹄,把人翻出去。然后就往家跑,让马主儿再租出去,一天要赚两份钱。”

    “那还是马主儿教的,不怪马?!”

    “我不管谁教的,就凭它一年摔坏了二十多人,我今天就整死它。我总不能把马主儿杀了吧!?”

    “哥!你是恶人!……。”

    我的马一路碎步地跑着,她翻身跳下了下去,没站稳,滚了个跟头,跳起来,拢住了她那匹俏马。跨上了马背就再不理我了,只是跟在我的后面。

    我默念着:

    哦!?我是个恶人!

    三年前,阿妹买下了现在胯下的这匹马,那是她在那年里买下的第三匹马,也许会是她这一生买下的最后一匹马。

    第一匹马在迈阿米,它的前任男朋友帮她养着。第二匹马在法国的都陔,我的一个朋友的亲戚给她养着。第三匹马就在这北京北面的坝上草原,一个农民家里寄养着。

    阿妹从小就是一个好运气的人。她在美国的新经济崩溃的前夜,因为一些没啥了不起的小事情同老板吵翻了。因为她也是公司的合伙人,所以老板不得不买断她的股权让她走。就这样一个看似呆傻地女孩子,突然成了富婆。她自己也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因为她除了读书、做研究项目还有公司的管理之外,她脑子里还没有装过别的东西。因此花钱也不会,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要什么。我老说她没文化,从小就生活在技术思维的空间里,对女孩子那简直就是囚禁于牢笼的残酷。

    如果你生在牢笼里,大概也就不会觉得牢笼又多么残酷。牢笼中的生活方式那么简单,只要你遵守规则,并且足够强悍,一定会过的不错。如果哪个牢笼还是由警察统制,而不是犯人。

    初见阿妹时,她刚走出中国最高级的牢笼---中国科技大学理论物理系少年班。十六岁的女孩子,她真的懂得反物质、天体黑洞那些东西?还有普里高金的数学思想?不过在这些领域她的知识显然比我多,我无论如何也问不倒她。

    她真的象是一个少年犯一样,来我这里是报到的。目光清澈,不自觉的压抑中露出屡屡的好奇,好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我也象是对待犯人一样,简单地提出问题。你是谁?问什么来找我?她的回答简单又明确,不带有情感,但语言中充满了真诚,让你无法敷衍,更无法拒绝。

    从她的叙述中,我知道了她是家族中的一个成员。不过至今我还是记不住,她家和我到底是什么血缘关系。只记得她的一句话:“从我妈妈口中听到的所有的事情,我可以肯定地判断:你是我兄长,不是前辈。至少我们同姓,你是我同宗同族兄长,我该叫你大哥。”

    阿妹被训练的规规矩矩,不苟言笑。所有的话中就这一句还有点趣味,至今我们还常常提起这个经典掌故取笑她:是我的兄长,但肯定不是前辈……。

    我不知道她的父母为什么看中了我,其实家族中比我学问大的人多了,还有享誉中外的“大学霸”。相形之下,我也就是个离经叛道的二溜子。大概是她父母觉得应该是文理相容的时代到来了?应该给自己的天分极高的女儿,找一个“双功”的师傅。小小的年纪进士都过了,那父母一定很自豪。这不,忙着给找“师傅”指导,接着为女儿作状元梦呢!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听完了小囚徒的陈述,告诉她:去美国读商学院吧。眼下这又是一个重商的时代。

    她,不加思索地点了点头同意了。半年后到了美国,进了商学院,很快又转入了全美前六名的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

    就这样,我象是告诉一个刚出牢房的小囚徒:上街去擦汽车!然后,丢一块抹布和带把的擦玻璃的刮子,就把她打发走了……。

    我们来往很多,见面很少。多年来,电话和电子邮件是我们唯一的沟通方式。所以很多年来,在我脑子中的印象,她就是那个十六岁的小囚徒。瘦弱、健康,压抑但又好奇,有着极其聪明的眼神,透着真诚和求知的欲望。

    十年一闪就过去了,我虽然在美国时也去看过她。但没问什么新的印象,大概是因为她还是学生的缘故吧。直到她突然回到了北京。

    她来建立公司的大中国地区的分公司,她不仅是经理人,也是公司的创始人和老板之一了。最好的商学院和少年时代最优秀的理学教育,让她在那个IT时代如鱼得水。就像刚出牢房的小囚徒,出门就中了六合彩。

    她身体丰满起来了,不再含胸俯首。总是昂着头步履矫健,还是像个男孩。再就是那一身美国样式的职业便装,不知道是从哪个硅谷的职业经理人那里学来的,也许是秘书的安排。另外,她身边还多了一个男人,一个神经敏感的美国男人,估计是意大利血统。他总是疑神疑鬼的注视着她身边的每一个男人,特别是她过去的同学和朋友。有时她半夜疲倦又无奈的打过电话来,说:哥,你帮我和托尼说说小磊那个人吧。我要看文件去了。于是我一个个地向托尼解释着她身边的人,心里骂着这个妹夫:真累人!

    阿妹二十二岁前就根本没有情欲,其实这话是应该让托尼放心她的中国旧友的。这是我的感觉判断,意大利男人托尼打死也不会相信。他说她是一个“情种”,是他见过的床上最浪漫的女人。说到这些时,她总是咬着下唇用凶狠的目光瞪着我。象是痛恨我不该窥探她的隐私,可她又无力去说服她那个火热激情的男人,让他安宁平静。

    后来托尼过生日的时候,我安排了一个聚会。聚会上托尼视为情敌的每一个人,都给他送了一束花。聚会上也来了不少我的艺术文化界的朋友,摇滚王、爵士王还有些画家。也许是意大利人血性中,天生地和艺术就比较亲近,他和我的那些朋友聊了得很兴奋。从此不再理会阿妹身边的那些“情敌”,大概是因为他在中国找到了自己的可以说话的朋友,不再孤独。

    那晚阿妹问我,为啥没见到我送给她的花?!说我从来就没送过他花!我告诉她,已经送到她酒店的床头了,另外是送给托尼的,又不是她过生日。

    晚上我正瞪着我家一屋子的花发呆,阿妹打来了电话。那些花在聚会后都送到了我家,大概是因为都是我买的,唯有一盘插花送到了阿妹的床前。那是盘用荷花和荷叶做出来的花盘,很美!

    阿妹电话里告诉我,托尼正看那花盘上的花签。他翻译不了,让我自己说。我说:,。

    “不会吧‘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你翻译不了?”

    “是后面一句:‘再折腾我就阉了你!署名:你的兄长’。”

    “这是白话啊,都不懂了!?”

    “是‘折腾’两个字。”

    阿妹憋不住,哧的一声笑了出来。哦,我知道了,他们是在床上读那些送给他们的文字,所以让托尼困惑。

    我第一次知道她会笑出声音来,我以为她永远会是哭笑无声的,平静、智慧的女孩。

    阿妹的笑声,让我心甜如蜜。

    “哥,那花真好看。看起来那么平和。哥,我爱你!”阿妹电话里说。

    “好了,好了。你们折腾吧,要不天就亮了,地主周扒皮该叫你们下田干活了!”

    托尼接过了听筒,我告诉他。“别折腾”的意思是:

    享用自己的幸福,不要妒忌别人。

    阿妹的那匹胭脂马,在我前面的草地上踏着轻松优雅的步伐。刚才阿妹从我的这匹恶马身上跳下去的时候,散乱了头发。阿妹的长发,在马背的涌跃和草原的劲风的撩拂中,一浪浪地飞舞。

    阿妹真的长成一个窈窕淑女了。这是我原来最担心的事情,一个有着一般男孩子都不可能具有的理性思维的能力,和只知道求知若渴地研究各种题目的女孩子,将来怎么会有女性的魅力?所以阿妹卖掉了公司的股权,美国经济也走入了萧条的时候,我让阿妹去了欧洲和法国。

    其实道理很简单,作为一个女孩子,如果你有的钱够你一辈子在世界的任何地方过一辈子了。那你还挣钱做什么?应该去学习花钱的品位,没想到的是她学会的不只是买时装和各种有意义的体育和休闲活动,上来就学会了买马。不过他还算节制,没有去买名马。不然又得回去打工赚钱吃饭了,而且不仅是人吃,还有马吃,现在阿妹再靠工资养活自己是不可能的了。所以阿妹也懒得再去打工,何况现在不景气的年代,你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打两年工的收入,都不如那个景气时代半年的收入。

    阿妹牢记我给她的这个法则:景气的时候要去赚钱,千万别错过。不景气的时候要去读书,决不可荒废。只要是真的需要,任何时候都要用好的东西,千万别买烂货。决不要去买最高档的奢侈品,任何时候那东西都是送给傻瓜的奖牌,标注出来的是人的虚荣。

    让阿妹去欧洲研习人文,可不是为了虚荣。那是为了丰满她的脑筋,她的这半个脑子好像一直还都空着,人显得很不平衡,不够丰满,当然更算不上完美。有品位的男人怎么会喜欢?

    另外,我是要拖她逃出商业社会的牢笼,去看更大的人文世界。所以,这次她“出狱”,我丢给她的不是一块抹布,要她去擦汽车,开始学习谋生的能力。给她的是一块袈裟,要她去修炼精神世界,清理她那混乱混沌的思想。

    阿妹不折不扣地按照我的意见在欧洲又读下了一个文学硕士,对哲学、人文和历史她已经是很有一点修养了。特别是美学和艺术的课程,以及巴黎、维也纳等地方的熏陶,使得阿妹变得夜来越优雅了。那极度聪明的清澈眼神,变得有些深邃,甚至略带一屡忧伤。她还是那么不爱说话,语言总是简洁明朗,不苟言笑。但她变得敏感了,甚至有些胆小。几个“骑着菜驴的冬瓜”男孩的追逐,就让她逃到我的马鞍上?要是原来,他肯定会跟人家飚马。

    阿妹的潜意识一定是猛醒的太晚,她的意识好像才找到女性的自我。不过还好,她的身体的发育和情智的成熟还是不算太脱节,也许是智力发育太早压过了所有的缘故。

……。

    尽管阿妹有过托尼和别的几个男朋友,但我开始担心她和男人交往的能力了,这是从她去年从法国会来之后。

    我想刚才那帮“骑着菜驴的冬瓜”男孩子一定是赞美她的马,大喊了声:胭脂马!

    那马太惹眼,谁看到都会瞩目。这已经是常有的事情了,而且我也多次向她解释过,为什么人们叫喊胭脂马。

    首先看上去就很鲜明,是女孩子用的马,可以叫做胭脂马。另外,浪荡公子也戏称风尘女子为胭脂马。顶级的文人才子也可以昵称自己喜爱的女人,为胭脂马。这话是好是坏完全看从谁的嘴里说,用啥语气说。前者大概是该从马贩子、赶脚的人用专业的语气说。中间的,大概是酒后一帮纨绔小子,调侃的说。后者大概是要轻声情语的,私下里说。所以在这坝上草原,一群穿着奈克运动服的傻小子,喊出这话也真是不伦不类,让人无法礼遇。不过,你还真的没法和他们急,因为他们真的不见得完全是恶意。

    只不过阿妹这会儿,看谁都是:骑着菜驴的冬瓜!

    “哥,快到了!”

    阿妹的马加快了脚步。

    坝上草原熙熙攘攘的几千只菜驴和冬瓜都远远的甩在和后面,我和阿妹沿着河床进入了幽静的山谷。上午我和阿妹骑着另外两匹马来过这里勘察,走的是另外一条近路。现在走这样一条路过来,完全是为了不让我胯下的这匹恶马,看清山谷里雨后冲坏了的小路有多么危险。那是一个天然的陷阱,我要在那里整死这匹恶马。马是很能辨别路的危险的,也很能够在危险中控制自己的身体。不要担心马会在狂奔中冲入峡谷,它会在崖边突然驻足。如果落马,摔下去的是你,而不是马。

    我和阿妹精心勘查了雨水掏空了的一段小路,并摆好了石头作标记。她的马的前后蹄,应该踏在哪里。我的马紧随其后,马蹄应该落在什么位置。重要的是,我要让那匹恶马的后蹄,正好踩踏了那段雨水掏空了的半米宽的路,陷下去。如果是前蹄,摔的不仅是马,更重的一定是我。因为我要从飞奔的马头上飞过,弄不好还要滚下山坡。

……。

    阿妹的胭脂马,在前面跑的那么自豪矫健。奔起来的马蹄声音中有着明显的节奏,可以清晰的听出四只马蹄分别落地的声音。

    这是极高素养的脚步,要有精心地训练和人马的交流与融合才能获得的结果。如果马跑起来像兔子一样的狂搂,再好的骑手你也一定会被前后折动,上身不断鞠躬。如果那马只会用后腿的脚力,像袋鼠似的乱窜,那你就更惨了。可你让这马,奔的四蹄腾空的时候,还能控制它四个蹄子依一的跃起,纷纷的散落,那是需要很大的功夫,要用你的身体和马慢慢的述说的。

    阿妹在那马身上真的花了不少心血。

    阿妹扬起了那只下马鞭,指向天空,意思是她看见我们上午摆的那块石头。我们要加快马速,狂飙起来,不让我胯下的这匹恶马察觉路的危险。马是相信同伴的,它会不假思索地跟着阿妹的胭脂马奔跑。……。

    “哥,你是个恶人!”

    我想起了刚才阿妹的那句话,我真的是恶人嘛?要害死马匹马?其实我们谁都知道,那里的山坡很缓,土也很松,那个陷阱根本害不死那马。我只不过想伤它一条马腿给它一个教训,让那匹恶马以后知道怎么好好地作“马”。二人俩马,十二条腿,其实伤我们自己的概率比伤那马腿的概率还要高。如果真有什么危险,我也不会让阿妹冲在前面啊!我们都有百次跳马,十次落马以上的经验,阿妹又打过排球,摔来摔去的有各种熟练的滚翻,绝对伤不到骨头。我更是不怕,只要那山坡不怕我夯出一坑,我尽管去摔。这不过是个游戏,只是玩的太认真,太投入了,显得有点残酷。

    阿妹的马,跑的节奏越来越鲜明了,我知道她看见了最后的路上标志,正在控制这马蹄的落点。那马的耳朵背了一下,直直地冲了前方,蹄下不经意的腾跃了一下,我知道阿妹用腿肱控制着胭脂,让它不要声张蹄下的感觉。

    恶马胡乱的摆动着耳朵,刹住了蹄子。看来马之间的马语,要比我们想象的能力大得多。我沮丧地用校马鞭的手柄狠狠地砸向恶马的耳朵,恶马扬起了前蹄,嘶叫着。猛然我和马开始坠落,我推开了马背,正好站落在地上。原来我们驻步的正是那个陷阱,恶马打了个滚跃了出来,没有跑开回家。谦恭地站在阿妹的胭脂旁边,失去了以往地那种无所谓的小流氓似的眼光。估计从今后,我正面向它走去时它一定不再敢回头,只能谦和地给我注目。

    阿妹检查着马是不是摔伤了,嘴里嘟囔着:没有故意摔马的。书上说得,带马走出险境,马才对你好,和你亲和。我郑重地告诉阿妹:那要看什么马,这马还不知道什么是险境,从来没人骑翻过它,都是它摔坏了人。从此,它知道了什么是险境,你接下来的理论才有意义。

    夕阳下,微风中。

    我坐在阿妹背后和她一起骑着胭脂,走下山谷。怕恶驹真的有伤,让它跟在后面。

    阿妹踢了一下马肚,胭脂奔了起来。

    “下坡飚马,我们还是二人共乘,你真的要飚死胭脂啊!”我嚷着。

    我抢下了阿妹手中的缰绳,她无奈地仰到我怀里,头枕着我的肩膀,眼睛望着天上的云。

    我提起她胸下的衣服拉索,一直拉倒她的下巴。

    “阿妹,你越来越白皙了,不像小时候,又粗又黑得像个土豆!你服用激素了?可千万别用那东西,……。”

    “哥!自然主义者怎么会用激素呢。是荷尔蒙,我长大了,是自然的分泌,不是人工注射。我发育的晚嘛!”

    “真见鬼,你才长大!?”

    “可不,马倌她家奶奶都猜我有二十六了!”

    “真不要脸,你三十都过了,人家说你二十六,你还不谢谢!”

    阿妹闭上了眼睛,还是向着天上的云,一脸得意的样子。

……。

    女孩子永远是个谜,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落的你刮目相看。身体晚熟的女孩子,可能是很晚才有女性的自我意识,青少年时期像个男孩子。天分好的女孩子,能够有很好的成就。大概是精神和精力最适合读书学习的时候,没有那种“少女的萌动”和男孩子的骚扰吧。一旦它们出落,那是格外的一种韵味和魅力。这让我想起了美国的一个电影《萨玻琳娜》。我问阿妹是否看过,那个电影。她说:

    “我就知道,你会提起萨玻琳娜。‘美国是我的国家,巴黎是我的故乡’。那女孩子老说爱因斯坦的这句话!我呢?”

    “你比她棒多了,她没有东方女性的那种清雅。”

    “不是。哪里是我的国家,哪里是我的故乡呢!?”

……。

    我沉默了,我不再能指引阿妹,去找她的生活目标。

    她依旧枕着我的肩膀面向着天上的云,在悠悠的马背上,闭着眼睛喃喃地说:

    “哥!求你最后一件事情了。找个你这样的农民把我嫁了吧!我要一个能靠着睡觉的肩膀,要一个家。求你了,……。”

    “胡说!哪有我这样的农民,……。”

……。

    阿妹不知道又犯了什么病。她在欧洲的这两年,托尼卖掉了父亲留下的曼哈顿的楼宇,在迈阿米和多伦多都买下了房子,等阿妹回去结婚过日子呢。

    摇晃的马背上,阿妹在我怀中、肩上睡了,远处见到了我们扎营的那个村落的炊烟。

    不知道,阿妹作了什么梦。

    不管怎样,女孩子有梦就好。就能幸福地活下去!

    梦里,千万别杀那匹胭脂马!

    阿妹进村就回帐篷里睡了。

    我去我们的马倌家吃了点热的东西,又到河边洗去了一天的汗水和尘土后,漫步走回了我们扎在河边的营地。

    我的破车和阿妹宽大的越野车并排停着,白天一定是被老乡擦的锃亮,反射着月光。

    马会踢坏汽车的,我说了多次,可阿妹还是把胭脂和恶驹系在阿妹大车的保险杠上。

    帐篷里亮着明亮的燃气灯,大概是阿妹让我回来时能远远的看见,不要走冤枉路。

    阿妹睡的很沉,脱光了衣服,只剩下了胸罩和丁字裤,还有没脱下来的马靴。阿妹的裤子是户外运动用的那种专业服装,裤管的拉索可以一直拉到腰部,把裤子分解开,因此在帐篷里很好脱去。可在帐篷里脱掉马靴就困难了,一定是等想我回来帮她,才没脱靴子就进了帐篷。

    我脱去阿妹的靴子,心里在嘟囔着:在巴黎学来的臭毛病,永远只穿单件的衣裳,睡觉就一定要脱光。要不是骑马,估计胸罩也不会穿。还好,多少还有件丁字裤。

    我第一次见到阿妹成熟了的身材,骨骼周正鲜明、肌肉和脂肪丰满匀称。估计是健身教练给她下了不少功夫,每块肌肉都很精致,在薄薄的脂肪和白皙的皮肤下面,透着活力。

    阿妹真的变的很美,我到哪里去给她找个合适的农民作老公啊!?

    我给她盖上了薄毯,躺下睡了。

    突然想起来了,白天说错了的一句话,自己笑了起来。

    她十六岁初次来找我的时候,是她自己说的“又粗糙,又黝黑,长的象是土豆。”不是我说的。当时我是用赞扬的语气鼓励了她。我说:

    我倒觉得,像个倭瓜!

    晨曦越过了梁,河谷已蒙亮。

    我骑上了恶驹,沿着河谷散步,开始教它跑步。当它四蹄腾空时,我要用腿夹住马身子,并把我的腰和胯向右前方用力送出,使它反映出要用右前腿首先落地支撑。这样慢慢地马就会跑出,玉珠落盘似的串串马蹄声。当然是落木盘,落磁盘的声音是古人形容琵琶的,这马蹄声和琵琶声的节奏一样,只是音色不同。

    在晨曦中的山间骑马,那是极度的享受。你踏破那宁静,马蹄声在山谷中回响,能唤起远古的忧思,踏入无限的梦想。你张开臂膀,拥抱草原吹来的风,吸入浓浓的晨雾,如醉如狂。

    当你摒弃了都市的繁华和喧嚣,独自一人在马背上游荡的时候。你用身体和马在交流,在沟沟坎坎的跳跃和蹬踏中,马也用身体不断地给你着关照。它一样怕你落下来,因为你已经成了它的一部分。马背上你比它看得更远,能选择通坦的路,让它奔跑。

    奔跑是马儿的天性,你永远不需要用鞭子赶它。需要抽打的是驴,那绝对不是马。那些“菜驴”只不过长的马的面孔和身躯,其实那是驴的脑子和心性。那校马鞭子,只是一个软软的细棍,你反握在手中,用它的稍清点马的腰腹,告诉它前面有什么,应该这样地去奔跑。

    上马前,你要读懂它的眼神。那会告诉你,今天它要喜欢怎样的奔跑,是轻盈的碎步,还是飞驰狂飙。

    马背上,你要读懂它的耳朵。那会告诉你,起步、刹车还是悠闲的漫舞。

    伟大的政治家和王室都喜欢骑马,大概是因为在马背上才能体验到人性和兽性的征服和被征服的快感,人性和兽性的争斗与亲和中的玄妙。

    伟大的男人和女人也一定要骑马,因为那会让你发现兽性的善良和人性的残酷。令你正视自我:原来也是兽的一员,心性未必比兽更好!?再就是有着野兽的自由,还有着“家兽”的虚伪无聊!

……。

    恶驹在我胯下,欢乐的奔跑,一路踏着跳步回到了我们的营地。

    阿妹已经收起了帐篷,正往她的大越野车里搬着东西。

    胭脂不见了,一副空空的马鞍子卧在地上。

    马倌的儿子憨憨,数着手里大把的钱,憨憨地离去。

    我突然想起来,昨晚吃饭时,马倌在给憨憨烙饼。憨憨抱着装糖的饼大布口袋,前后摇动着屁股。象是在骑马,又象是在戏弄着女人。嘴里嘟哝着:要骑上草原上最俏的马,穿越六百里无人区。放跑了马,还能挣钱。

    我明白了,阿妹要放逐了那匹马!

    我踹了一脚恶驹,发狂似的扑向阿妹。大喊着:

    “你才是个恶人,你放逐了胭脂!!……。我答应你,每年去迈阿米和法国都盖陪你骑一周的马,你把胭脂给我留下!……。憨憨,你这个混蛋,给我回来!”

    我没能去抓住憨憨,一只校马鞭横在了我的脸上,已经碰到了我的鼻梁。我愤怒地回头,注视着阿妹的眼睛。

    她很平静,冷冷的但真诚地说:

    “哥,我戒马了!”

……。

    尔后,阿妹一下子哭出了声。

    原来她真的能哭出声,她不再是那个哭笑无声,平静、智慧的女孩。

    风舞动着阿妹的长发,她不理会脸上的眼泪,尽情的哭。就像她的笑容,能够从脸上绽放出来一样,这哭相也是猛然绽出的。她毫不掩饰的哭着,肩在抖动,目光依旧清澈。她没有像常人那样,去抹脸上的泪。脸上,那种无奈和畅快的神情,在剧烈地交替和融合着,焕出一种奇异的魅力。

    原来,阿妹哭的,也是那么好看!

    阿妹走了,像过去一样,永远没有地址。

    但你随时可以打通她的电话,不论她在世界的那个角落,电话都会转到她手机的留言里,一会她就会打过来。开口永远是要拖长半拍子的那个字:“哥,……。”

    其实,那个拖长半拍子的字,是那个经典的浓缩。

    “你是我的兄长,肯定不是长辈!”

    这次走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但我知道,她随时都在我手机的那边,只要我肯按动电话的按键。

    我真的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她已经学会了谋生,也学会了享乐。而且,已经不必再去谋生,也不再有什么享乐可以让她感到诱惑。她逃出经院式教育的牢笼,也坐满了现代商业这所监狱。浸染了欧洲文明和法国文化,谙熟最现代的人文思想,她的精神已经彻底地自由了。可她的心灵依旧迷茫。

    那不再是一块抹布、一片袈裟能够解决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开拓。是心灵,语言和词汇所不能到达的地方。所以,我不能用语言告诉她,前面还有什么,那只能是一种心灵的对话。

    对她,我无语了。只想送她一叶非洲采摘来的,又大又绿的橄榄叶,让那自然纯朴的美和她说话。她的心灵大概有所领会,因为她总是在胸前,贴身带着那个银质的橄榄叶。那银质的橄榄叶,是我在肯尼亚高原上看着斯瓦希力工匠,一点点打制出来的。

    非洲,我怎么能让这样一个优雅动人的淑女独闯非洲呢!?为什么去非洲,完全没有理由。我去非洲的都没有理由,我只能蒙我自己去解释为:心灵的呼唤。

    在智慧以外的心学,也许就不需要理由。阿妹曾经说过,要踩过我所有的脚印。那非洲,有我一片她最后没有踏到的脚印。也许,这就是理由?

    也许,她去了非洲!

……。

    记得一年前,她在维也纳用两个月研修音乐史。她必须恶补作品试听,每天听的睡不了觉,耳边总是有激烈的管弦乐大作品的音乐声。她电话里要我给她讲述非洲的寂静的故事,我给她讲述植物的分类和她没见过的花草,那分类的枯燥和花草的影像会带她进入沉沉的梦。

    我告诉她,一种植物的类属,叫作楹。非洲大陆几乎是到处可见,欧亚大陆就不多见了,美洲大陆也应该不多。楹是厅堂屋顶的框架的意思,很形象地表达了这种植物的特征。它既不是粗大的乔木,也不是矮小的灌木,更不是柔软的藤,象是这三种东西的混合。书上会告诉你,它是落叶乔木。但它真的不象一般的乔木,只有一个主干。它可以有多个主干,主干也都不是笔直的,象是蜿蜒伸出的。所以,象是把灌木放大了一百倍,树干有点藤枝的模样。站在树下向上望去的感觉好奇怪,就象是童话里的小矮人在灌木下。

    非洲有一种最有名气的树,叫篮花楹。整个树冠是满满地鲜花,你站在它的下面像上望去。树枝瀑向天空,泼出巨大巨大一篮子鲜花。……

    那晚,阿妹在寂静的坝上草原的帐篷里,睡得那么甜美,脸上带着笑意。沉沉的梦中,她一定是看见了,那瀑向天空的枝干,泼出的盖过白云的紫色的楹花。

    我忘记了,告诉她。那花有一个很有乐感的名字,当地人叫它:Jacaranda,

    阿妹,如果你踏上了非洲的高原,一定要用斯瓦希力语言,喊一嗓子。

    Jambo, Jacaranda

    那静静的山谷中,返回的一定是美好的回声。

    那回声后面,没准奔出来的就是你哥的笑骂吵闹。

    至少,是我留在那里的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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