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术的项目特征 残奥会马术比赛只有盛装舞步项目,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按级别进行。比赛时,马和骑手要在规定的场地内完成一系列规定和自选动作。根据骑手完成动作的姿势、风度、难度、骑坐安稳程度,马的步伐和行进中的姿态等技巧和艺术水平进行评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在正式的比赛中,盛装舞步的选手在两个小项的比赛中进行竞争。 个人锦标赛 选手完成由国际残疾人马术联合会(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EQUESTRIAN COMMITTEE,简称IPEC)规定的动作。 自选动作比赛 骑手自行设计动作风格,称为基本设计。这个设计要和IPEC规定的动作融为一体。 团体赛 马术比赛包括的团体赛,团队由来自相同国家或地区的3或4名骑手组成。这些运动员中至少要有一人是I级或II级骑手。还有一种可选择的比赛,称为双人配乐自选动作比赛,在这个项目中,一对骑手以自选动作的方式共同参加比赛 残奥会马术参赛资格 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 项目 (11) 混合 (11)
冠军赛 个人 – Ia 级 个人 –Ib 级 个人 –II 级 个人 – III 级 个人 – IV 级 团体 – 公开 自由式 个人 – Ia 级 个人 – Ib 级 个人 – II 级 个人 – III 级 个人 – IV 级 参赛运动员总数
78 名 参赛名额分配 参赛名额将分配给各成员协会,不直接分配给运动员(队)本人。按残疾人马术协会个人排名( la 级和 lb 级)分配的运动员参赛名额,将会分配给成员协会,但只能由制定的 la 级和 lb 级运动员使用。持外卡参赛运动员的参赛名额将直接分配给运动员本人,不分配给成员协会。 各成员协会最多参赛名额 各成员协会在同一级别比赛项目中最多能获得三名参赛名额,参赛运动员总数最多为 5 名。(请参阅残疾人马术协会运动员排名分配方法, Ia 级和 Ib 级分配方法) 参赛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在 2006 年 1 月日到 2008 年 1 月 30 日之间,在残疾人马术协会资格赛的个人或者团体比赛项目中获得至少 60% 积分。残疾人马术协会保留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队资格赛赛场进行调整的权利。对于外卡的参赛资格,马术协会( FEI )和国际残奥会委员会将会从候选人进行考虑,不参考资格赛成绩。 各成员协会最多参赛名额 各成员协会最多能有三名运动员参加同一级别的个人比赛项目;各成员协会最多能有一支运动队参加团体比赛。该运动队由最少三名最多四名运动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 Ia 级 、 Ib 级或 II 级运动员。 运动员参赛名额分配方法 2007 残疾人马术协会世界锦标赛成绩分配方法 排名前三的运动队将会各获得 5 名参赛资格。 15 名 残疾人马术协会团体排名分配方法 排名第一的运动队,将会获得 5 名参赛名额 排名第二到第六名的运动队将会获得 4 名参赛名额。 5 名 20 名 方法 参赛资格 总数 残疾人马术协会个人排名分配方法 只有在 007 残疾人马术协会世界锦标赛成绩分配方法和残疾人马术协会团体排名分配方法没有获得参赛名额的成员协会才参加由本方法决定的名额分配。 残疾人马术协会个人排名是残疾人马术协会根据运动员在残疾人马术协会资格赛中获得的个人成绩进行的排名。 地区分配 对于各运动级别,以下地区排名最高的运动员将会获得一名参赛名额:非洲,美洲,亚洲,欧洲,大洋洲。若该地区没有运动员获得排名,则该级别排名第二名的运动员将会获得参赛资格。 Ia 级和 Ib 级 分配 Ia 级排名最高的三位运动员,如果没有同过前面的方法获得参赛名额将会获得一名参赛名额。 Ib 级排名最高的三位运动员,如果没有同过前面的方法获得参赛名额将会获得一名参赛名额。 Ib 级 如果任何级别排名的前三名运动员已经获得参赛资格,多余的参赛名额将会分配给余下排名最高的运动员,直到六名参赛名额分配完成。 25 名 3 名 3 名 东道主参赛名额分配 东道主将会获得四名参赛资格。 4 名 外卡名额分配 国际残奥会委员和残疾人马术协会将会共同决定向三名运动员发放外卡参加北京 2008 残疾人奥运会。需要申请该参赛名额的会员协会需要想残疾人马术协会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 3 名 总数
78 名 资格审查时间表 2006 年 9 月 1-3 日 泛太平洋地区冠军赛(资格赛)温哥华 加拿大 2006 年 9 月 28 日 -10 月 1 日 资格赛 比利时 2007 年 7 月 16–22 日 残疾人马术协会世界锦标赛 英国 2008 年 3 月 21 日前 残疾人马术协会向以书面形式向各成员协会公布其获得的参赛名额
残疾人马术协会向以书面形式向各成员协会公布其获得的外卡参赛名额
2008 年 4 月 4 日 各成员协会以书面形式向残疾人马术协会确认其获得参赛名额的使用情况。
各成员协会以书面形式向残疾人马术协会确认其获得外卡参赛名额的使用情况。 2008 年 4 月 25 日前 残疾人马术协会向以书面形式向各成员协会公布其获得的再次分配参赛名额的 2008 5 月 2 日 北京 20008 残奥会组委会获得运动员参赛确认函截止日。 2008 7 月 7 日 北京 20008 残奥会组委会获得运动员报名函截止日。 运动员参赛资格确认时间、流程 2008 年 4 月 4 日前,各成员协会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残疾人马术协会确认其所获得参赛名额的使用情况,没有确认的成员协会视为放弃其获得的参赛名额,残疾人马术协会将会对其获得的参赛名额进行再分配。 2008 年 4 月 4 日前,相关成员协会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残疾人马术协会确认其所获得外卡参赛名额的使用情况,没有确认的成员协会视为放弃其获得的参赛名额,残疾人马术协会将会对其获得的外卡参赛名额进行再分配。 2008 年 4 月 25 日,残疾人马术协会以书面形式向成员协会公布未使用参赛名额的分配结果。 2008 年 4 月 26 日,残疾人马术协会正式公布各成员协会获得的最终参赛名额。任何没有完全使用该名额的成员协会将会受到国际残奥会委员会处罚。 未使用参赛名额的再分配 未使用 2007 残疾人马术协会世界锦标赛成绩分配名额的再分配方法 任何在 2007 残疾人马术协会世界锦标赛成绩分配方法中获得的参赛名额,成员协会如果没有确认使用,残疾人马术协会会将其分配给其他成员协会。 残疾人马术协会团体排名分配名额中未使用名额的再分配方法 残疾人马术协会团体排名分配名额中未使用名额将会被 残疾人马术协会分配给没有从该方法获得参赛排名最高的运动队。 残疾人马术协会个人排名分配名额中未使用名额的再分配方法 残疾人马术协会个人排名分配名额中未使用名额将会被 残疾人马术协会分配给没有从该方法获得参赛排名最高的运动员。 东道主参赛未使用名额的再分配 东道主任何没有使用的参赛名额将会由 残疾人马术协会 以外卡方式分配给其他运动员 残奥会马术竞赛规则要点 马术竞赛规则要点 评 分 所有的动作及从一个动作到另一个动作的变换都编列在裁判表里。 每项动作可评0~10分,最低0分,最高10分。 评分标准如下: 10分——优秀 9分——良好 8分——好 7分——较好 6分——满意 5分——及格 4分——不足 3分——较差 2分——差 1分——很差 0分——未执行 “未执行”的意思是对所要求的动作,实际上没有做。比赛的名次以得分高低排列。 综合评定 在选手结束表演之后评出。 (1)步法 (2)冲动感(奋进气势) (3)顺从 (4)骑手的姿势和骑坐,扶助和正确性及效果。 每项综合评分,可判给0~10分。 盛装舞步骑手 裁判员给骑手打分的原则是骑手的每一个动作是否做得自然、不费力气。骑手的腰部和髋部应该保持平衡,上体自然、放松且直立。双手放低接近,但相互不接触也不触及马。大腿和小腿连贯且向下伸直。拇指向上,而手臂和关节靠近身体。骑手用施压和接触的方法控制马。 盛装舞步马匹 评判马时,马的态度非常重要。马应该表现出高兴和警觉,耳朵向上直立或略向后,头部稳定,尾部轻摆。马匹必须愿意听从骑手的指挥,并且时刻处于衔铁的控制之下,头部直立,颈部弯曲。 自选动作比赛 骑手选择比赛中所用的音乐要和马的步调一致,并起到增强节奏的作用。比赛应该清晰地展示骑手与马之间的协调一致,以及所有动作与过渡的节奏和融洽。 团体赛 团队的组成中至少有1名Ⅰ级或3~4名Ⅱ级的运动员组成。最终得分基于团体赛和个人锦标赛科目的最好的3个成绩。如果一个团队由4名骑手组成,最终分数中会删除最低的得分。 视觉障碍运动员 视觉障碍的III级和IV级骑手可以使用二者择一的方法来选择他们在竞技场上的朝向。 比赛允许他们选择赛场四周的“呼叫者”,这些呼叫者在骑手经过一个字母时,喊出这个字母。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骑手按照其行为能力分为4个等级。 I级骑手比IV级骑手的残疾度更高。骑手骑马的技巧和能力不是级别中考虑的因素,IPEC对每个级别都提出了一套盛装舞步的科目。I级II级选手只需要骑马走(ride walk 漫步),或者走与快步动作(trot movement);III级和IV级选手表演的动作都包括漫步和斜横步。在重要的比赛中,分级员观察选手的训练和比赛,根据他们的观察并综合其他数据来决定一个选手是否需要被重新分级。 分级的指导原则如下: I级:主要是无法保持躯干平衡的轮椅使用者和/或所有四肢功能损伤或无法保持躯干平衡但有好的上肢功能。其中Ia级只完成漫步,Ib级完成漫步和快步。 II级:主要是轮椅使用者或那些躯干有严重运动损伤,具有轻微上肢功能者,或有严重程度的单侧损害者。完成漫步和快步。 III级:可以没有支撑能走动的中等程度单侧损害者或四肢中等程度的损害者,或严重的上肢损害者。为了行走较长的距离或由于缺乏行走的持久力,需要使用轮椅的运动员以及双眼完全丧失视力的运动员。完成漫步、快步和跑步。 IV级:单肢或双肢损伤或者有一定程度的视觉障碍者。完成漫步、快步和伸长跑步。 |